在日常溝通中,很多時我們都能自然地掌握到別人的感受,即是俗語說的:懂得看人眉頭眼額。若缺乏這種能力,這便很可能導致自己看起來缺乏同理心,不愛理會別人的反應,帶給人一種自我為中心的感覺,導到社交溝通上出現困難。
例如:弟弟在玩電話,不做功課,媽媽走過來,將手交叉抱在胸前,皺著眉頭並沉聲說:「你不用做功課嗎?」。我們當然知道媽媽是對弟弟不做功課感到生氣,暗示他不要再玩電話,但若弟弟未能從媽媽的表情、語氣、動作、說話內容推論出媽媽的感受,他可能會回答媽媽「我等一會兒做」,然後繼續玩電話,結果令媽媽更生氣!
學者Ford和Milosky (2003)進行了一項研究,他們首先指出,語言障礙的兒童和與他們同齡的兒童均能在看過表情圖片後正確說出該表情所傳遞的感受(開心、驚喜、難過、憤怒),可見兩者對感受詞語有基本認識(emotion knowledge)。
但是,在推論測試中,語障兒童的表現比同齡兒童的明顯較遜色。測試中,語障兒童在聽和看過社交情景後,他們推論人物感受的能力明顯較弱,因為他們未能綜合自己對感受詞語的知識和環境訊息(event context)去推論人物感受,更可能會說出完全相反的感受(例:用「開心」代替「憤怒」)。因此,在教導兒童認識感受時,我們不只是要他們認得出表情,還要在不同情景演繹出各種感受,並解釋為何人物會有該感受,他們才能將所學的在生活中運用得到。
Reference
Ford, J. A., & Milosky, L. M. (2003). Inferring Emotional Reactions in Social Situations. Journal of Speech, Language, and Hearing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