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幾乎每天都會有被警方濫告濫捕的新聞。今次的分享是關於一位被控襲警的聽障男生,但他的需要卻遭法庭無視,實在離譜至極。這位男生的右耳聽力閾120分貝、左耳閾90分貝,屬深度聽障,近乎全聾,日常需要依靠助聽器和讀唇協助溝通。
裁決當日,他在法庭上戴著助聽器,但不慎將「無」聽成了「有」,同意了控方的說法,之後到休息時間才知自己聽錯了,於是在接受覆問時作澄清。一字之差,就被裁判官鄭紀航斥責他作供「前後矛盾」、「謊話連篇」,不信他聽錯,最後裁定他襲警罪成。
正常聽力的人們也會有聽錯的時候,更何況是一個深度聽障的人?
今次我選了三個重點,希望大家可以藉此了解一下深度聽障人士的世界。
深度聽障人士聽到的聲音是怎樣的?
聽障程度大致可分為4個級別:輕、中、嚴重、深度,而今次的男生是屬於深度。深度聽障的聽力閾在 91 分貝或以上,即是說聲音要像飛機引擎聲這麼響,他們才能察覺到聲音的存在。要注意,這裏說的是察覺,即是:「噢!我聽到了聲音!」,還未達到理解程度,即是:「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很建議大家用10秒時間,聽一聽這個YouTube video,確實地感受一下到底深度聽障人士聽到的聲音是怎樣的。 https://bit.ly/3ltkEGz(0:30開始,首6秒是正常聽力,之後的4秒是深度聽障)
那位聽障男生有戴助聽器,不是就能夠聽到嗎?
很抱歉,不是...... Jorgensen, Benson and McCreery(2018)指出,助聽器對於嚴重和深度聽障人士所帶來的效果十分有限,因為一旦聽損達到了嚴重程度,聽覺功能就會受到生理結構的限制,是根本性的問題,助聽器幫助不大;另一個原因便是儀器技術上的限制。因此,即使助聽器能放大聲音,但對於嚴重和深度聽障人士而言,效果仍不太理想,他們也許只能察覺到周圍環境中是否存在聲音,理解能力仍有一定影響,他們也需要接受聽覺復康訓練和運用環境中的視覺提示,才能提升溝通能力。由此可見,助聽器不是一種靈丹妙藥,不是用了就能讓聽力回復正常水平。
原來單用助聽器未必足夠,那怎麼辦?
很多嚴重、深度聽障人士都會用讀唇,以輔助理解,就如今次事件中的男生。
許多研究均指出,口形、臉部表情等訊息能幫助口語理解,甚至能加快聽覺語音訊息在大腦中的處理速度 (Bergeson & Pisoni, 2004; Van Wassenhove, Grant, & Poeppel, 2005),不過在今次事件中,因疫情為由,大家都戴上了口罩,遮蓋了下半臉,以致未能讀唇,這位男生要理解說話可謂難上加難。
看過這三點後,回頭一想,這位深度聽障的男生只是聽錯一字,便被斥責「謊話連篇」,合理嗎?
Reference
Bergeson, T. R., & Pisoni, D. B. (2004). Audiovisual speech perception in deaf adults and children following cochlear implantation. The handbook of multisensory processes, 749-771.
Jorgensen, L. E., Benson, E. A., & McCreery, R. W. (2018). Conventional Amplification for Children and Adults with Severe-to-Profound Hearing Loss. Seminars in hearing, 39(4), 364–376.
Van Wassenhove, V., Grant, K. W., & Poeppel, D. (2005). Visual speech speeds up the neural processing of auditory speech.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102(4), 1181-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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