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我們之前討論過的顏色概念,今次的方位概念就抽象得多。幼兒從兩歲多開始學習方位概念,而有些較難的方位詞則要到六歲才能掌握。
若按難易程度排序的話,兒童習得的順序大約會是這樣 (Boehm, 1977; Opper, 1996):裏面、外面 -> 上面、下面 -> 自己的前後、旁邊 -> 其他事物的前後、左右
以下是一些有關教導方位概念的小貼士,希望幫到大家。 第一,一對對地學習。相信大家都會發覺大部分方位詞都是相對的,例如:前後、裏外,因此你每次可選一對方位詞作示範。例如:橙在桌上、橙在桌下。這能突顯出兩者的分別,同時也應避免「上下左右前後」全部一次過示範。
第二,運用不同實物做示範。使用實物不但能將如此抽象的方位概念具體地呈現出來,還能給予機會兒童實質操作物品,所以我強烈建議用玩具、日常物品作示範,2D圖片則不太建議,待他們掌握了概念後才用圖片吧。
除了使用實物,還要用不同的實物。例如:若你想示範裏面和外面的分別,除了將玩具放在盒子的裏面/外面,也能運用將玩具放在杯子、書包、碗等等的裏面/外面。 另外,示範「前後左右」概念時要留意,選擇的物品時最好選擇一些能明顯分到「前後左右」的人/事物,選用一些有眼睛的東西能讓兒童明白哪一邊是前方,例如:兒童自己、玩偶、動物。
第三,以兒童為中心點。這個尤其在「前後左右」要多留意,因為擺放在「前後左右」的位置會隨著人物而改變,即是兒童的前面不等於你的前面,也不等於玩具熊的前面。一開始學習「前後左右」時,應先從兒童的角度出發,例:放玩具車在孩子的前面,並說:「玩具車在你的前面」。待他能明白自己的「前後左右」概念先,才開始加入他人的「前後左右」概念,例:放香蕉在玩具熊的前面,並說:「香蕉在玩具熊的前面」。
Reference
Boehm, A. E. (1977). Boehm resource guide for basic concept teaching. San Antonio, TX: Psychological Corporation.
Opper, S. (1996). Hong Kong's young children: Their early development and learning (Vol. 1).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