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現存的爭議後,這不代表我們需要在「完全接受完形語言處理」和「拒絕所有相關做法」之間二選一。
Lorang 等人(2026)重申,他們同意完形語言處理的主張:「仿說可以是一種有意義的溝通方式」,值得被理解和尊重,換言之,我們不應禁止孩子仿說。我們可以同時做到兩件事:尊重孩子的表達方式,同時對理論及介入方法的有效性保持審慎的態度。他們明確支持一些與完形語言處理/自然語言習得一起被提及的溝通原則,認為我們可以繼續實踐,不過其實這些做法其實並不專屬於完形語言處理/自然語言習得,在其他有研究支持的語言介入方法中也可以找到。
先建立信任和關係
治療師與家長緊密合作
將互動和連結放在首位,溝通不只是說出「正確」的詞語,也包括分享興趣、表達感受、提出要求,以及與別人建立關係。
跟隨孩子的興趣和主導,留意孩子正在看甚麼、玩甚麼及關心甚麼,再從他感興趣的事情開始互動。
接納不同的溝通方式,包括仿說,也可以是手勢、表情、指物、圖片或輔助溝通工具。
細心觀察孩子在甚麼情境下說出某句話,嘗試理解仿說背後的意思
顧及家庭使用的語言和文化
聆聽自閉症人士的聲音,尊重他們的經驗、偏好和表達方式,不應只由旁人決定甚麼才算是「有效」的溝通。
最後想說,支持神經多樣性、尊重自閉症孩子的溝通方式,並不代表必須接受完形語言處理和自然語言習得的全部主張。同樣地,對完形語言處理和自然語言習得的研究證據提出疑問,也不代表否定仿說的溝通價值。我們可以一方面接納孩子不同的溝通方式,理解仿說可能具有意義;另一方面,也保持科學上的謹慎,分清楚「我們觀察到孩子會這樣溝通」與「我們已經有足夠證據知道孩子為甚麼這樣溝通,以及某一種治療方法是否有效」是兩回事。
Reference
Blanc, M., Blackwell, A., & Elias, P. (2023). Using the natural language acquisition protocol to support gestalt language development. Perspectives of the ASHA Special Interest Groups, 8(6), 1279-1286.
Bryant, L., Bowen, C., Grove, R., Dixon, G., Beals, K., Shane, H., & Hemsley, B. (2024). Systematic review of interventions based on gestalt language processing and natural language acquisition (GLP/NLA): clinical implications of absence of evidence and cautions for clinicians and parents. Current Developmental Disorders Reports, 12(1), 2.
Lorang, E., Mathée-Scott, J., Johnson, J., & Venker, C. E. (2026). A Response to Blanc and Colleagues' Viewpoint on Gestalt Language Processing and the Natural Language Acquisition Protocol: Concerns and Common Ground. Perspectives of the ASHA special interest groups, 11(1), 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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